贵州金华赛鸽公棚2012年第六届310万元秋季赛鸽竞赛规程
作者: 点击:2886次 2012/02/29 13:30
重庆交鸽时间地址:每周五下午交到沙区信鸽协会(沙区体育馆现代书城背后)
联系人:王桦 电话:023-65453584,13350380308
主办单位:贵州金华赛鸽公棚
监管单位:贵州省信鸽协会
本中心建立一个竞翔平台,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全心全意为广大鸽友服务为宗旨,踏踏实实打造一个完美的赛鸽交流天地。
一、 参赛条件:
1、 凡认可本规程的赛鸽爱好者均可报名参赛。鸽主将幼鸽交到本中心时,本规程即为双方生效合同,双方均严格执行本规程。
2、 参赛鸽必须是25天——35天鸽龄的健康幼鸽,必须佩带一枚各地区鸽协认可的2012年足环。
3、 参赛鸽由公棚统一接种疫苗,鸽主自行接种疫苗的,交鸽时必须说明;拒收病鸽。
4、 参赛鸽主交鸽时必须留真实姓名、电话及所属地区,所填鸽舍名称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二、收鸽
1、收鸽时间:2012年2月17日——5月17日,节假日不休息。
2、 收鸽地点:
(1) 贵州金华赛鸽中心(贵阳市金阳新区金华镇蒿芝村养殖场)。
(2)贵阳市外参赛鸽友可将赛鸽空运到贵阳龙洞堡国际机场或托运贵阳火车站、贵
阳各客车站,请提前联系,运费由鸽主承担。
(3) 贵阳市博爱路54号鸽具鸽药店(贵阳海关后小桥处。电话:13511951328)。
3、收鸽联系方式:
中心接待电话:0851-4748158
中 心 传 真:0851-4748166
联 系 电 话: 13985536733 13639003388 18985135148 13511951328
贵州金华赛鸽中心网址:http://gzjh.chinaxinge.com
三、参赛费用和清棚数的确定:
1、参赛费用:参赛鸽每羽交人民币790元(其中参赛费600元,饲养费190元)。交鸽时每羽赛鸽预交饲养费100元,剩余费用在清棚后15日内付清,如清棚后无存棚鸽的退回预交饲养费。
2、清棚数的确定:由贵州省信鸽协会派裁判组对公棚内的全部赛鸽逐一扫描集鸽上笼,运到离公棚5公里处放飞,五天内再由裁判组对归巢鸽进行逐一扫描,扫描后的实际存棚数为清棚数。
3、收费时间:鸽主必须按照清棚数在清棚结束后15日交清饲管费和参赛费。如鸽主在规定时限内未办理交款手续,视为鸽主自动放弃所有权,被放弃所有权的参赛鸽可由第三人认购参赛,比赛成绩、奖金、拍卖收入等均属第三人所有。未认购的赛鸽由公棚全权处理。本中心不接受任何理由拖欠参赛费用的行为,收费一视同仁,绝无二价。
4、汇款所产生的手续费由鸽主自行承担,汇款后请及时通知本中心查收,并将汇款回执单复印后注明鸽主姓名、编号、联系电话等详细资料传真至本中心确认。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持卡人:张达志 卡号:622200 240210 1185957
中国农业银行 持卡人:张达志 卡号:95599 8119 03332 66813
信合卡: 持卡人:张达志 卡号:622893 0001 004080226
四、 竞赛项目、时间、距离:
预赛、决赛、团体赛、贵州金华赛中心鸽王和地区鸽王杯赛
1、预 赛:广西180公里 9月上旬(视天气状况而定)
2、决 赛:广西402公里 9月中旬(视天气状况而定)
3、团体赛:团体赛与决赛同时进行,每交满10羽有一组团体赛资格,有多组团体赛资格的按A、B、C、D……组排列。为公平起见,在训放60公里后确定每组足环号码,一经指定,不能更改并在网上公布。团体赛每组必须在决赛有效期内350名内2羽以上归巢鸽才能计算成绩,以有效期内350名内的归巢羽数多为胜,羽数相同者以第一羽分速高者为胜。
4、贵州金华赛鸽中心鸽王赛
贵州金华赛中心鸽王赛与预、决赛同时进行。单羽赛鸽预、决赛两关均在100名以内分速相加排定贵州金华赛中心鸽王,按分速高者排列1-3名,获鸽王奖的赛鸽发奖杯一樽。
5、多羽奖
交鸽20羽(含20羽)以上方有资格参加多羽奖,以决赛有效名次内归巢羽数排定名次,多者为胜,羽数相同的,以分速相加高者为胜。各发奖杯一樽。
6、地区鸽王杯赛
地区鸽王杯赛与决赛同时进行,入围成绩以鸽主所在县级交满100羽为一个地区;国外参赛鸽和港、澳、台地区全部编为一个地区;超过1500羽设1-3名。同一羽赛鸽只有一次鸽王杯获奖机会。获地区鸽王发奖杯一樽。
五、 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1、 总奖金人民币310万元(含奖品)
2、 预赛奖前100名,前3名发奖杯一樽。
冠军:20000元
亚军:10000元
季军:5000元
4——100名:各1000元
3、 决赛奖前350名,前10名发奖杯一樽, 1—350名各发奖状一张。350名以后的所有归巢鸽颁发归巢证一张。
冠军:180000元
亚军:100000元
季军:50000元
4名—— 10名:各20000元
11名——100名:各10000元
101名——200名:各7000元
201名——300名:各5000元
301名——350名:各3000元
4、团体赛奖前10名,各发奖杯一樽。
冠军:50000元
亚军:30000元
季军:15000元
4-10名各5000元
5、贵州金华赛鸽中心鸽王取1-3名
1--3名各5000元
6、多羽奖3名, 各发奖杯一樽
冠军:20000元
亚军:10000元
季军:5000元
六、竞赛办法:
1、 严格执行本规程,本规程规定之外的执行中国信鸽协会2002年《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请鸽友代表监督。
2、由贵州省信鸽协会公棚管理委员会委派裁判组执行裁判工作。
3、比赛使用电子扫描计时系统排列名次、如电子扫描系统出现故障,由现场裁判人工记时排定名次。
4、预赛归巢有效期为放飞当日结束;决赛归巢有效期为第一羽赛鸽归巢日到第三日20时结束。如有效期内有效名次未报满100羽,剩余名次的奖金由决赛上笼鸽均分,如有效期内有效名次超过100羽(含100羽)未报满获奖名次,剩余名次的奖金由获奖鸽均分(不包括团体、多羽和鸽王奖金)。
5、在训养、训放、比赛中,若遇到不可抗拒的因素(如:禽流感、非典、政府禁令等)造成赛鸽损失,中心一律不予赔偿,本次赛事自动取消,重新比赛另行通知。
6、无论集鸽羽数多少,比赛依照本规程执行。
7、奖金及拍卖收益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鸽主自理。
8、本中心正式收鸽前将总奖金存入银行,由贵州省信鸽协会和本中心共同监管。
9、各赛事时间将由本中心根据天气情况确定,及时上网公布。
10、本中心工作人员一律不参加比赛。
七、参赛鸽意外损失处理:
1、清棚前丢失、死亡的参赛鸽属正常自然淘汰,主办单位不负任何责任和赔偿,已交费用的鸽主可选择第二年补送或退回当年所交费用。病亡鸽本中心及时通知鸽主补送。
2、清棚后为强化赛鸽体质需要,强制家飞和训练发生飞失或病亡的赛鸽属自然淘汰,主办单位不负任何责任和赔偿, 不予退回当年所交费用。
3、如进行附加赛,赛鸽在决赛后附加赛前照常家飞训放,赛鸽不关棚,若造成损失,中心不作任何赔偿。
八、 拍卖:
1、决赛完后择日举行颁奖大会及获奖鸽展拍会,1- 350名获奖鸽和镜外迟归鸽必须参加拍卖。拍卖收入60%归鸽主,30%归本中心,10%为运作费用。流拍获奖鸽凭参赛卡按拍卖底价的40%领回。
2、 请获奖鸽主准备好血统书,在拍卖前交给本中心,以便拍卖使用。
3、所有获奖鸽和归巢鸽在网上发出领回通知后15日内未领回的由本中心处理。
九、附加赛
总归巢600羽以上将举行附加赛。
1、决赛获奖鸽350名以内获奖鸽自愿参赛,350名以外赛鸽必须无条件参加附加赛,附加赛结束之前,鸽主不能领取归巢鸽。如鸽主不交参赛费,可由第三者认购,但只能认购参赛权,鸽子所有权归原鸽主,需要鸽子所有权的须与鸽主协商买断,未经协商的拍卖收入归原鸽主。未被认购的赛鸽视为平放,归巢后鸽主凭参赛卡交50元取回。已交费的鸽主,赛鸽未进入名次的凭参赛卡免费领回;归巢鸽在一周之内归巢不满600羽时,即取消附加赛,鸽主可凭参赛卡交50元领回归巢鸽。 2、每羽交参赛费300元。
3、附加赛录取100名,前三名各发奖杯一樽。前100名各发奖状一张。冠军:参赛费总额15% 亚军:参赛费总额10% 季军:参赛费总额5% 4—10名:均分参赛费总额7% 11—100名:均分参赛费总额63% 。
4、附加赛有效时间为放飞日至次日20时结束,如有效期内有效名次未报满100羽,剩余名次的奖金由获奖鸽均分 。
5、附加赛定在决赛一周后根据天气情况择日举行。放飞地点:广西400公里。
3、附加赛录取100名,前三名各发奖杯一樽。前100名各发奖状一张。冠军:参赛费总额15% 亚军:参赛费总额10% 季军:参赛费总额5% 4—10名:均分参赛费总额7% 11—100名:均分参赛费总额63% 。
4、附加赛有效时间为放飞日至次日20时结束,如有效期内有效名次未报满100羽,剩余名次的奖金由获奖鸽均分 。
5、附加赛定在决赛一周后根据天气情况择日举行。放飞地点:广西400公里。
6、附加赛后择日举行颁奖大会及获奖鸽展拍会,前100名必须参加拍卖。拍卖收入60%归鸽主,40%归本中心。
十、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贵州金华赛鸽中心
2012年1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