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第二届“天王杯”比赛规程
作者: 点击:927次 2011/05/30 21:41
第二届“天王杯”信鸽特比环速度赛比 赛 规 程
参赛须知:本赛事特比环鸽以组为单位必须饲养在同一个鸽棚,购 环者.参赛者.获奖者应为同一个人,否则取消成绩,由后名次补进。购环前请仔细阅读本规程。一经购买,即视为认同本规程。
参赛条件:凡鸽笼在忠县忠州镇区域内,忠县信鸽协会缴费在册的会员均可购环参赛,外地鸽友可以实名寄养。
比赛时间:与2012年忠.云.奉三县联翔春赛同时进行。
比赛地点:2012年忠.云.奉三县联翔春赛司放点。
比赛规则:严格依照“中鸽协竞翔管理办法”及“裁判法”,未尽事宜依照鸽会惯例执行。如果有弄虚作假者,鸽会将取消成绩开除会籍。
1、所有特比环必须在2012年1月1日前上环(为避免拍卖冲突,不得同时配戴三县联赛特比环)在1月11日前由鸽会组织验鸽和在赛前不定期实行查棚抽检验鸽,未验起的自动失格。
2、获奖有效期为放出时间起到当天晚上8点钟为止。
3、达县站为资格站,所有特比环鸽必须参加资格站放飞,否则自动失去一切本赛事获奖资格,其他训放自选。
4、如果有效期内无赛鸽归巢,由决赛站上笼鸽平分总奖金。如果无鸽上决赛站由资格站上笼鸽平分总奖金。如果前四名未报满,空缺名次鸽应得的奖金由前面的获奖鸽平分,实行伯马制。
5. 本比赛的赛鸽免交资格站和决赛站训放费。
6. 前四名获奖鸽必须参加拍卖,否则不发奖金。前四名起拍价为1000元,流拍鸽由鸽主交100元取回。鸽会提取拍卖款的10%作为服务费另90%归鸽主。
奖励办法: 第一名:总奖金的40%,第二名:总奖金的30%,第三名:总奖金的20%,第四:总奖金的10%。第一至十名发奖状,有效期内归巢鸽免费发归巢证。
售环办法:从2011年6月1日起售到2011年12月31日止。每三颗相邻足环为一组必须按组发售,每组售价900元整。售环总额鸽会提取10%做为成本、训放、文本和服务费,另90%做为总奖金。暂定发售33组特比环号码为:“忠县信鸽协会特比0901至0999”
附则:购环时由鸽会出具盖公章的收据作为所有权证明。
售环联系:杨波13896294138 杜波13668444411
忠 县 信 鸽 协 会
二O一一年五月十八日
参赛须知:本赛事特比环鸽以组为单位必须饲养在同一个鸽棚,购 环者.参赛者.获奖者应为同一个人,否则取消成绩,由后名次补进。购环前请仔细阅读本规程。一经购买,即视为认同本规程。
参赛条件:凡鸽笼在忠县忠州镇区域内,忠县信鸽协会缴费在册的会员均可购环参赛,外地鸽友可以实名寄养。
比赛时间:与2012年忠.云.奉三县联翔春赛同时进行。
比赛地点:2012年忠.云.奉三县联翔春赛司放点。
比赛规则:严格依照“中鸽协竞翔管理办法”及“裁判法”,未尽事宜依照鸽会惯例执行。如果有弄虚作假者,鸽会将取消成绩开除会籍。
1、所有特比环必须在2012年1月1日前上环(为避免拍卖冲突,不得同时配戴三县联赛特比环)在1月11日前由鸽会组织验鸽和在赛前不定期实行查棚抽检验鸽,未验起的自动失格。
2、获奖有效期为放出时间起到当天晚上8点钟为止。
3、达县站为资格站,所有特比环鸽必须参加资格站放飞,否则自动失去一切本赛事获奖资格,其他训放自选。
4、如果有效期内无赛鸽归巢,由决赛站上笼鸽平分总奖金。如果无鸽上决赛站由资格站上笼鸽平分总奖金。如果前四名未报满,空缺名次鸽应得的奖金由前面的获奖鸽平分,实行伯马制。
5. 本比赛的赛鸽免交资格站和决赛站训放费。
6. 前四名获奖鸽必须参加拍卖,否则不发奖金。前四名起拍价为1000元,流拍鸽由鸽主交100元取回。鸽会提取拍卖款的10%作为服务费另90%归鸽主。
奖励办法: 第一名:总奖金的40%,第二名:总奖金的30%,第三名:总奖金的20%,第四:总奖金的10%。第一至十名发奖状,有效期内归巢鸽免费发归巢证。
售环办法:从2011年6月1日起售到2011年12月31日止。每三颗相邻足环为一组必须按组发售,每组售价900元整。售环总额鸽会提取10%做为成本、训放、文本和服务费,另90%做为总奖金。暂定发售33组特比环号码为:“忠县信鸽协会特比0901至0999”
附则:购环时由鸽会出具盖公章的收据作为所有权证明。
售环联系:杨波13896294138 杜波13668444411
忠 县 信 鸽 协 会
二O一一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