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2012年春季指定环信鸽比赛规程(征求意见稿)
作者: 点击:2216次 2010/11/19 14:26
一、主办单位:重庆市信鸽协会。
二、协办单位:各区、县信鸽协会。
三、竞赛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2年4月30日。
地点:陕西省,凤县、红花铺。
四、参加资格:
1、凡2012年注册市信鸽协会会员,承认本规程,座标测距到户,均可购环参赛。
2、放飞点到鸽棚空距不得少于475公里。
四,售环时间:2011年1月1日至8月30日,每枚12元,(除足环费、奖杯、管理费5%外,其于全部用于奖金)由各区县信鸽协会到市鸽协会办公室领回发售,【足环号为31-2011-10001至31-2011-60000】 市协联系电话:61657002,联系人:马老师。
五、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中国鸽协审定2002年信鸽竞赛规则。
2、与市500公里通讯赛同时集鸽比赛。
3、决赛由市协指派裁判到放飞点进行监放,两个放飞点同一时间放飞。
4、参加决赛指定环鸽上笼时必须单独填写竞赛报名单,一式两份,内容书写完整,(棚号、座标、姓名、住址、电话等)否则不予上笼。
5、决赛上笼时竞赛鸽足环不得有破损、残缺,身体有异常跛行、断趾、暗记等取消比赛资格。
六、集鸽:
1、参加指定环鸽赛,均由各区县组织上笼,集鸽互派裁判进行监督,竟赛报名单必须上报市鸽协一份。
2、各区县赛鸽运送车必须在4月29日下午5时前到达司放点,由司放长向市协司放裁判长报到,办理参赛手续,方能参赛。
七、报到:
1、报到采用持鸽、鸽钟、市协认可电子扫描、电话均可。(打钟后三小时内必须报到)
2、由各区县组织报到,互派外区裁判监督,成绩报告单,无外区裁判签字,成绩无效。
3、报到必须持鸽,出具会员证、环标证、竞赛报名单,否则不予报到。
4、各区、县报到点第一羽赛鸽报到后,必须立即电告市鸽协.当日22时前用传真或电子邮箱(cqsxgxh@126.com)上报全部归巢名单,过时自行负责。
5、报到有效期为放出当日晚9时结束,含鸽钟、电子扫描仪、电话在内。
八、名次录取办法:
1、以售环数量的多少设总奖金,除前100名奖金外,剩于全部奖金用于当日有效归巢鸽,及获奖鸽平分。(售环数量及奖金总额在2011年9月20日,网上公布)
2、决赛放出当日归巢鸽成绩有效,按分速排列前100名次.给予奖励.前20名各发优质奖杯各一座,其于发奖状.第1名10000元,第2名8000元,第3名6000元,第4名至10名3000元,第11名至20名500元,21名至50名300元.51名至100名200名。
3、参加指定环赛优胜鸽同时参加市普通赛名次录取。
九、为使比赛公开、公平、公正,各区、县集鸽、报到发现弄虚作假,取消该区、县全部成绩。
十、本规程解释权属重庆市信鸽协会。
重庆市信鸽协会
2010年十一月十九日
注:请各区、县鸽协及广大会员充分发表建议,及时将建议反馈市鸽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