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区鸽协2011年第四届宁强“帅乡”杯特比环保底五万元大赛规程
作者: 点击:1181次 2010/04/01 13:00
一、 主办单位:重庆市江津区信鸽协会
二、竞赛时间:2011年4月23日(星期六);司放地点:四川宁强(遇雨顺延)。
三、参赛资格:
1、 凡2011年登记注册的会员,GPS测距到户,承认本规程者均可参赛。
2、 必须佩带本次指定的全国统一足环,特比环副环(后四位数与全国统一足环同号)方可参赛。
四、 售环时间及数量:
2010年4月1日在区鸽协开始售环,每枚50元,足环号码:2010-31-242001至2010-31- 243500限量发售1500枚(其中提环号2010-31-243301至2010-31-243500作为小宁强,指定特比环号以组为单位,每组4个,可两人组合,附加每个250元,即指定特比环每枚300元;小宁强售环日期为2010年9月1日起售)。会员购环后,
不得过户转让他人。提取售环总额(以每枚50元计算)的5%作为运作费用,扣除前十名扣除镜框照片、足环费、奖杯费、标牌费等,其于金额全部用于设奖。
五、 录取名次及奖金分配:2011年宁强“帅乡”杯特比环比赛按分速排序取前30名,前十名各发奖杯一樽,第一名2500元;第二名2000元;第三名1500元;第四名800元;第五名600元;第六名500元;第七名450元;第八名400元;第九名350元;第十名300元;第十一名280元;第十二名260元;第十三名240元;第十四名220元;第十五名200元;第十六名180元;第十七名160元;第十八名140元;第十九名120元;第二十名100元。第二十一名至第三十名各50元,名落孙山奖第三十一名250元。余下奖金由有效期归巢鸽同名次鸽平分。小宁强特比环前三名各发奖杯一樽,扣除奖杯、镜框后奖金由有效期归巢鸽平分。
六、 小宁强奖金以每组1000元售环总金额计算。
七、 凡购买小宁强特比环的会员必须在2010年6月30日前在区鸽协登记确定购环号码,否则不予办理。
八、 其它事项见2011年春赛规程。
九、 本规程解释权属江津区信鸽协会。
购环热线:47579799。
重庆市江津区信鸽协会
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二、竞赛时间:2011年4月23日(星期六);司放地点:四川宁强(遇雨顺延)。
三、参赛资格:
1、 凡2011年登记注册的会员,GPS测距到户,承认本规程者均可参赛。
2、 必须佩带本次指定的全国统一足环,特比环副环(后四位数与全国统一足环同号)方可参赛。
四、 售环时间及数量:
2010年4月1日在区鸽协开始售环,每枚50元,足环号码:2010-31-242001至2010-31- 243500限量发售1500枚(其中提环号2010-31-243301至2010-31-243500作为小宁强,指定特比环号以组为单位,每组4个,可两人组合,附加每个250元,即指定特比环每枚300元;小宁强售环日期为2010年9月1日起售)。会员购环后,
不得过户转让他人。提取售环总额(以每枚50元计算)的5%作为运作费用,扣除前十名扣除镜框照片、足环费、奖杯费、标牌费等,其于金额全部用于设奖。
五、 录取名次及奖金分配:2011年宁强“帅乡”杯特比环比赛按分速排序取前30名,前十名各发奖杯一樽,第一名2500元;第二名2000元;第三名1500元;第四名800元;第五名600元;第六名500元;第七名450元;第八名400元;第九名350元;第十名300元;第十一名280元;第十二名260元;第十三名240元;第十四名220元;第十五名200元;第十六名180元;第十七名160元;第十八名140元;第十九名120元;第二十名100元。第二十一名至第三十名各50元,名落孙山奖第三十一名250元。余下奖金由有效期归巢鸽同名次鸽平分。小宁强特比环前三名各发奖杯一樽,扣除奖杯、镜框后奖金由有效期归巢鸽平分。
六、 小宁强奖金以每组1000元售环总金额计算。
七、 凡购买小宁强特比环的会员必须在2010年6月30日前在区鸽协登记确定购环号码,否则不予办理。
八、 其它事项见2011年春赛规程。
九、 本规程解释权属江津区信鸽协会。
购环热线:47579799。
重庆市江津区信鸽协会
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