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信鸽协会2011年500空距特比环保底一万元大赛规程
作者: 点击:950次 2010/02/04 13:14
一、 主办单位:重庆市江津区信鸽协会
二、 参赛资格:
1、 凡2010、2011年登记注册的会员,GPS测距到户,承认本规程者均可参赛。
2、 必须佩带本次指定的全国统一足环,特比环副环(后四位数与全国统 一足环同号)方可参赛。
三、 售环时间及数量:
2010年2月1日在区鸽协开始售环,每枚50元,环号2010-31-240601至2010-31- 240900限量发售300枚。会员购环后,不得过户转让他人。如售环总额超出一万元,超出部份全部用于奖金分配。提取售环总额的5%作为运作费用,扣除前三名镜框照片、足环费、奖杯费、标牌费等,其于金额全部用于设奖。
四、 训放时间、地点:随2011年春季竞翔规程。
五、 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前三名各发奖杯一樽;第一名600元;第二名400元;第三名200元;第四名至第六名各100元;第七名至第十名各50元。余下奖金由有效期归巢鸽同名次鸽平分。
六、 竞赛办法:
1、 执行中国信鸽协会2002年颁布的竞赛规则及裁判法。
2、 凡赛鸽身体有异常、跛行、断指、暗记等取消比赛资格。
3、 决赛放出当日21:00点报到截止,结束比赛。如放出当日未见鸽,比赛终止,奖金由参加决赛上笼鸽平分。
七、 报到办法:
1、 报到采用持鸽、电话、鸽钟均可。
2、 电话报到时第一项必须先报出密码卡号;否则予以终止通话。
3、 使用鸽钟每打一孔必须在15分钟内电话报到,超时按电话报到时间计算。
4、 报到地点:江津区鸽协。报到电话:47579799、47579655。
5、 前三名必须在当日21:00点前持鸽到区鸽协验鸽。对获奖鸽实行抽查验棚。
十、运输途中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赛鸽受损,不予索赔,终止比赛,退还每羽决赛鸽参赛费。
十一、比赛结束第二日公布成绩,次周日上午颁发奖金。奖杯、镜框照片在年终总结会发给。
十二、本次大赛解释权属重庆市江津区信鸽协会。
十三、购环热线:47579799
重庆市江津区信鸽协会
二O一0年一月三十日
二、 参赛资格:
1、 凡2010、2011年登记注册的会员,GPS测距到户,承认本规程者均可参赛。
2、 必须佩带本次指定的全国统一足环,特比环副环(后四位数与全国统 一足环同号)方可参赛。
三、 售环时间及数量:
2010年2月1日在区鸽协开始售环,每枚50元,环号2010-31-240601至2010-31- 240900限量发售300枚。会员购环后,不得过户转让他人。如售环总额超出一万元,超出部份全部用于奖金分配。提取售环总额的5%作为运作费用,扣除前三名镜框照片、足环费、奖杯费、标牌费等,其于金额全部用于设奖。
四、 训放时间、地点:随2011年春季竞翔规程。
五、 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前三名各发奖杯一樽;第一名600元;第二名400元;第三名200元;第四名至第六名各100元;第七名至第十名各50元。余下奖金由有效期归巢鸽同名次鸽平分。
六、 竞赛办法:
1、 执行中国信鸽协会2002年颁布的竞赛规则及裁判法。
2、 凡赛鸽身体有异常、跛行、断指、暗记等取消比赛资格。
3、 决赛放出当日21:00点报到截止,结束比赛。如放出当日未见鸽,比赛终止,奖金由参加决赛上笼鸽平分。
七、 报到办法:
1、 报到采用持鸽、电话、鸽钟均可。
2、 电话报到时第一项必须先报出密码卡号;否则予以终止通话。
3、 使用鸽钟每打一孔必须在15分钟内电话报到,超时按电话报到时间计算。
4、 报到地点:江津区鸽协。报到电话:47579799、47579655。
5、 前三名必须在当日21:00点前持鸽到区鸽协验鸽。对获奖鸽实行抽查验棚。
十、运输途中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赛鸽受损,不予索赔,终止比赛,退还每羽决赛鸽参赛费。
十一、比赛结束第二日公布成绩,次周日上午颁发奖金。奖杯、镜框照片在年终总结会发给。
十二、本次大赛解释权属重庆市江津区信鸽协会。
十三、购环热线:47579799
重庆市江津区信鸽协会
二O一0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