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区鸽协2008年迎北京“奥运”杯
作者: 点击:709次 2008/07/06 20:53
江津区鸽协2008年迎北京“奥运”杯
信鸽比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江津区信鸽协会。
二、参赛范围及条件:凡江津区信鸽协会2008年已登记注册的会员,并承认本规程均可参赛。参赛鸽必须是佩戴中鸽协统一发放的31足环,不分年限均可参赛。
三、比赛时间:2008年7月26日
四、比赛地点:四川苍溪。
五、参赛鸽每羽参赛费20元(含上笼费)。
六、训放时间、地点及收费
放飞地点 集鸽时间 集鸽地点 收费 备 注
合 川 7月11日
19:00~23:00 江津区鸽协 1元 遇雨顺延
南 充 7月18日
19:00~23:00 江津区鸽协 3元 遇雨顺延
苍 溪 7月25日
19:00~23:00 江津区鸽协 0 遇雨顺延
七、比赛有效期为见鸽当日21:00点报到终止,结束比赛。
八、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获奖鸽取前50名。第一名300元;第二名200元;第三名100元;第四至第十名各50元;第十一至第五十名各30元。前十名各发奖杯一樽。
九、竞赛办法
1、严格执行中鸽协颁布的竞赛规则及裁判法。
2、参赛鸽按分速计算成绩排名。第二天公布成绩,奖金次周星期日发放(凭环标卡和会员证领奖)。
十、报到办法
全部使用密码卡或鸽钟报到。鸽钟报到者每打一孔必须在15分钟内电话告之报到组,超时按电话报到时间计算成绩,前十名获奖鸽必须在报到当日21:00点前持鸽到区鸽协验鸽,超时成绩无效。
十一、报到电话:47579799,47579655。
十二、运输途中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赛鸽受损,不予索赔,终止比赛。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属重庆市江津区信鸽协会。
重庆市江津区信鸽协会
二○○八年七月五日
信鸽比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江津区信鸽协会。
二、参赛范围及条件:凡江津区信鸽协会2008年已登记注册的会员,并承认本规程均可参赛。参赛鸽必须是佩戴中鸽协统一发放的31足环,不分年限均可参赛。
三、比赛时间:2008年7月26日
四、比赛地点:四川苍溪。
五、参赛鸽每羽参赛费20元(含上笼费)。
六、训放时间、地点及收费
放飞地点 集鸽时间 集鸽地点 收费 备 注
合 川 7月11日
19:00~23:00 江津区鸽协 1元 遇雨顺延
南 充 7月18日
19:00~23:00 江津区鸽协 3元 遇雨顺延
苍 溪 7月25日
19:00~23:00 江津区鸽协 0 遇雨顺延
七、比赛有效期为见鸽当日21:00点报到终止,结束比赛。
八、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获奖鸽取前50名。第一名300元;第二名200元;第三名100元;第四至第十名各50元;第十一至第五十名各30元。前十名各发奖杯一樽。
九、竞赛办法
1、严格执行中鸽协颁布的竞赛规则及裁判法。
2、参赛鸽按分速计算成绩排名。第二天公布成绩,奖金次周星期日发放(凭环标卡和会员证领奖)。
十、报到办法
全部使用密码卡或鸽钟报到。鸽钟报到者每打一孔必须在15分钟内电话告之报到组,超时按电话报到时间计算成绩,前十名获奖鸽必须在报到当日21:00点前持鸽到区鸽协验鸽,超时成绩无效。
十一、报到电话:47579799,47579655。
十二、运输途中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赛鸽受损,不予索赔,终止比赛。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属重庆市江津区信鸽协会。
重庆市江津区信鸽协会
二○○八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