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忠县信鸽协会2017年5.08“龙摄影杯”特比环规则
作者:胡奎 点击:2471次 2016/04/12 15:30
垫江县、忠县信鸽协会
2017年5.08第三届“龙摄影杯”特比环
(保底35万)大奖赛比赛规则
一、主办单位:垫江县、忠县信鸽协会
二、参赛单位:垫江县、忠县信鸽协会注册会员
三、为确保成功举办本次大奖赛特成立组委会、仲裁委员会。
组委会:
主任:刘天成 副主任:王 奇
委员:李行权 邱万才 胡奎 卢建文 陈杰 王晓东 刘文 蔡建明 陶文江
仲裁委员会:
主任:李行权
成员:卢建文 陈杰 陶文江 刘文
裁判长:卢建文 副裁判长:陈杰 刘文
四、竞赛规则:
1、执行中国信鸽协会颁发的2002年《信鸽竞赛规则及裁判法》
2、凡2017年注册会员,鸽棚所在地属垫江县、忠县地理行政区域(含云台、石桥坝)并测距到户,同时承认本规则的会员均可参赛。
五、比赛方法:
1、本次大奖赛定于2017年5月8日前后根据天气择日举行,不可抗拒因素除外。决赛地点:陕西凤县红花铺。训放与2017年春赛训放同步,组委会只在4月下旬根据天气择日举行达县资格赛。没有参加资格赛的赛鸽视为鸽主自动放弃决赛参赛及获奖资格。
2、足环发售时间定于2016年4月15日开售,10月30日结束。足环售价A组60元/枚、B组210元/枚、C组710元/枚(含B组)。其中50、200、700元作为奖金(扣除5%组织费,足环制作费),余额作为决赛司放及1至3名奖杯等费用。
特比环号为: A组:2016年正规足环:0354001-0355000、0359601-0360000
B组:白色 0354001—0354500;
C组:红色 0354501—0355000;
B、C组特比副环必须与A组正规环同号搭配佩戴,否则按失格处理。A组、 B组(两通)、C组(三通)特比环有效归巢鸽分组分别计奖。购买时需现金购买谢绝赊账(如有赊欠造成资金不到位由张中勇自行负责)。
3、本次大奖赛由垫江“龙摄影”保底20万元、忠县鸽协保底15万元,由组委会对各组前十名免费制作鸽照镜框一面。
4、本赛事以GPS测距到户,计算分速分项排名。
5、预决赛集鸽上笼由两会互派裁判统一集鸽加盖暗章,实行滚动装笼(集鸽顺序:先忠县后垫江),同车同地司放。集鸽上笼时,如发现足环佩戴不符合规定、足环残破、缺口、赛鸽跛行、断指或身体羽毛异常的拒绝上笼并取消参赛资格。鸽主自行填写上笼单要求要素齐全。
6、报到方式:以持鸽、鸽钟、电子扫描报到为准。鸽钟限时120分钟内,将归巢鸽、鸽钟送到报到地点复验。成绩由组委会使用科汇录入系统计算成绩统一排名。
7、各奖项前三名由组委会组织验鸽,其余获奖鸽抽验。对决赛成绩有异议或其他可能影响决赛成绩的仲裁提议,应在决赛成绩公布后48小时内口头或书面向组委会提出,并同时由提出者缴纳500元人民币保证金,如仲裁有效退还保证金,仲裁无效,则用作仲裁人员费用,不予退还。仲裁会决定为最终决定。
六、 奖励方法:奖励决赛当日21时前报到的有效归巢鸽。
1、奖金分配:A组:冠军2000元、亚军1500元、季军1000元、4至10名各500元,剩余奖金有当日归巢鸽均分(含前10名归巢鸽)。
B组:冠军5000元、亚军4000元、季军3000元、4至10名各1000元,剩余奖金有当日归巢鸽均分(含前10名归巢鸽)。
C组:冠军10000元、亚军8000元、季军6000元、4至10名各2000元,剩余奖金有当日归巢鸽均分(含前10名归巢鸽)。
所有获奖鸽获得奖金税费由获奖者负责。
2、本次比赛实行伯马制。当日无鸽报到,由已参加预赛的决赛上笼鸽均分各组奖金。
3、获奖归巢鸽拍卖:本次各奖项的获奖归巢鸽前20名必须持鸽领奖并参加拍卖,否则取消成绩和奖金,其奖金由其余获奖鸽均分。每羽拍卖保底价500元,拍卖所得鸽主85%,主办方提取15%作为费用。流拍鸽由鸽主支付80元取回。拍卖地点:由归巢羽数多的鸽协举办。
七、 颁奖时间:决赛结束后的10日内举行拍卖及颁奖。
八、 本规则解释权属联赛组委会。
垫江县信鸽协会 忠县信鸽协会
2016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