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民警缜密侦查破获盗鸽案
作者:秦峰 胡骥 点击:530次 2015/03/19 09:45
2月11日,受害人逯某到眉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报案称,其在眉县姜眉公路边所饲养的20余只价值十余万余元的信鸽被盗。鸽子是人类和平美好的象征,逯某喜爱养鸽,这次被盗的鸽子中就有一只曾在全国信鸽比赛中获奖,心爱的鸽子被盗使受害人养鸽子身心遭受了很大的打击。
接报案后,派出所民警立即到养鸽场进行勘查,发现鸽子在养鸽场的平房顶上,从地面到平房顶必须经过一个铁栅栏门,铁栅栏门的门锁完好,无被撬痕迹。所养的100余只信鸽中,被盗的20余只都属于品种较好且价值较高的鸽子。只偷值钱鸽子且在锁子完好的情况下进入现场进行盗窃,熟人做案的可能性比较大。于是办案民警围绕逯某身边人开展调查工作,一个名叫宋某某的嫌疑人进入民警视线。
宋某某,男,汉族,1986年生,眉县营头镇人,无正当职业,外欠帐较多,懂鸽子养殖,案发前曾多次到过受害人养鸽场,且以喂鸽子的名义要过逯某的钥匙。为了不打草惊蛇,使嫌疑人将所盗了鸽子隐匿或杀掉,民警采取了迂回的方式进行调查取证。信鸽从小配有脚环标志,也是鸽子唯一的身份标志,不能取下,如果被卖掉,依据脚环标号便能找到。于是民警先行从赃物入手开展调查工作。在信鸽被盗后受害人曾怀疑过宋某某,也打电话或发短信告诉对方如果鸽子是其所盗,只要把鸽子如数退还便可撤案,但宋某某予以矢口否认。
办案民警经过分析,发现宋某某在案发后与西安、甘肃庆阳两地电话联系频繁。民警迅速到西安鸽子市场开展调查,未果后又赴甘肃庆阳,经过调查在庆阳市找到了被盗的两只鸽子,其中一只被人以7000元价格从宋某某那里购得,另一只被宋某某寄养在庆阳。
在宋某某盗窃鸽子的关键证据获取后,办案民警于3月12日在眉县大桥口对其实施抓捕。宋某某见到民警后自知罪行败露,撒腿就跑,其涉水越河逃跑时被民警从河中抓获,当场承认偷盗信鸽的犯罪事实。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宋某某于2月10日晚用配制的钥匙打开逯某鸽房的门,将22余只信鸽装入一只蛇皮袋中偷走。其中有2只鸽子于当晚被捂死在袋子中,有12只被其带往西安以肉鸽价格卖到了市场,有2只被其以7500元的价格卖到了甘肃庆阳,另有6只较值钱的信鸽在其亲戚家果园的猪圈中养着。
目前,宋某某因涉嫌盗窃已被眉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