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信鸽协会2016年春季特比环规则
作者:垫江县信鸽协会 点击:1363次 2015/03/12 16:58
垫江县信鸽协会
2016年春季特比环大奖赛规则
一、主办单位:垫江信鸽协会
二、参赛单位:垫江信鸽协会会员
三、竞赛规则:
1、执行中国信鸽协会颁发的2002年《信鸽竞赛规则及裁判法》。
2、凡缴纳2016年会费注册的垫江县信鸽协会会员,同时承认本规则的会员均可购环参赛。
四、竞赛办法:
1、本次大奖赛定于2016年4月与春季凤县通讯赛决赛同时举行。决赛地点:陕西凤县。
2、足环发售时间定于2014年12月10日,足环售价A组110元/枚、B组520元/枚(含A组110元)、C组30元/枚。其中A、B组100元、500元作为奖金,余额作为裁判、足环、决赛司放、1至3名奖杯等费用;C组为合家欢奖赛,扣除足环费后作奖金,环号为鸽协指定的2015年正规足环号码段;A、B组配售副环,可佩戴合家欢足环或另购本会出售的2015年度普环。售环实行现金购买谢绝赊欠。
3、由垫江县信鸽协会保底80000元(大写:捌万元)的售环金额。本协会在A、B、C组奖金中提取5%的组织费。
4、训放、预、决赛集鸽、在所属协会通知的集鸽截止时间前,没有将赛鸽送到集鸽点的,视为会员自动弃权,裁判不予集鸽。集鸽时如发现足环残破、缺口、赛鸽跛行、断指或身体、羽毛异常的拒绝上笼并取消参赛资格。
5、报到方式:以2016年春季竞赛规则为准。
6、对决赛成绩或其他可能影响成绩的仲裁提议,应在决赛成绩公布时起48小时内向组委会提出,并同时由提出者缴纳500人民币保证金,仲裁有效退还,仲裁无效则用作仲裁人员费用,不予退还。仲裁会为最终决定。
五、奖励办法:本赛事放出当日21时前报到有效。如售环金额超售,其奖金全部由当日有效归巢鸽均分,当日无归巢鸽,全部奖金由以参加过资格赛的决赛上笼鸽均分。本次比赛实行伯马制。
五、奖金分配:
A组:冠军2600元、亚军1600元、季军1000元,4至10名各600元,剩余奖金由当日有效归巢鸽均分,含前10名归巢鸽。
B组:冠军6000元、亚军4000元、季军2000元,4至10名各1000元,剩余奖金由当日有效归巢鸽均分,含前10名归巢鸽。
C组:冠军2000元、亚军1000元、季军600元、4至10名各400元,剩余奖金由当日有效归巢鸽均分,含前10名归巢鸽。
六、获奖归巢鸽拍卖:
本次获奖归巢鸽必须持鸽参加拍卖并领奖,每羽拍卖底价500元,主办方提取15%作为费用。流拍鸽由鸽主支付50元取回。
七、未持鸽参加拍卖的获奖归巢鸽,其奖金的80%由其余获奖鸽均分,20%归主办方。
八、颁奖时间:决赛结束后与5.08特比环大奖赛同时举行拍卖及颁奖。
九、本规则解释权属垫江县信鸽协会。
垫江县信鸽协会
2014年12月8日
附:售环联系人张中勇 联系电话:13983598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