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万州区信鸽协会2007年春季十万元信鸽特比环大奖赛章程
作者: 点击:1491次 2006/09/12 13:56
为提高信鸽竞翔水平,激发广大鸽友的养鸽热情,万州区信鸽协会决定举办2007年春季十万元信鸽特比环大奖赛。
一、比赛办法
l、凡信鸽爱好者,承认本章程均可参赛。
2、外地和本地无舍鸽友,可在万州鸽友鸽舍或寄养棚实名寄养参赛。
3、本次大赛设十万元大奖,2007年6月9日决赛,决赛地点陕西凤州,空距380公里。
4、本次大赛特比环于2006年9月10日起限量发行1000枚,(特比环实行正、副双环)特比环正环号码297001—297400,291401—292000。副环号码为万州10万特比2007-0001到2007—1000,每羽赛鸽双环后三位数相同,特比环售价110元/枚,决赛站不另收费。
5、本次大赛组织二次训放后开始比赛,比赛设验鸽站和预赛站,验鸽站和预赛站每站必放,任缺一站均不得参加决赛(每站上笼后张榜公告环号)。
6、为使比赛更加公平、公正、公开,训放、验鸽站和预赛站集鸽时间遇雨顺延,决赛上笼时间为2007年6月7日下午7—ll时风雨无阻,按时封笼(排队超时除外),放鸽车当晚驶往决赛地待放。
决赛时间:2007年6月9日,除决赛地当天遇小雨(含)以上天气顺延开笼外,均按时进行。(具体训放、验鸽、预赛时间于2007年4月1日公布)。
7、决赛有效报到期为开笼后的第三天下午7:30时止(以报到点时钟为准)。
8、本次大赛决赛上笼鸽采用双码胶封环,密码胶鸽主不得刮看,否则以持鸽报到时间计算成绩。
9、参赛鸽主或寄养棚须提交鸽棚GPS卫星定位座标。在决赛上笼单上须填写清楚,由万州区信鸽协会组织复核,决赛按坐标测算空距计算分速,以分速排位确定名次。
二、竞赛规则
1、本次大赛执行中国信鸽协会颁发的2002年《信鸽竞赛规则及裁判法》。
2、本次大赛监放、查棚、验棚、成绩评定由万州区信鸽协会和兄弟鸽协选派一级裁判组成裁判组共同执裁。
3、本次大奖赛成立仲裁委员会,由区鸽会常委和裁判组人员组成。
三、奖励办法
1、决赛奖励前81名,总奖金十万元。
2、奖金分配:
冠军:一万元(含奖杯)
亚军:八千元(含奖杯)
季军:六千元(含奖杯)
第4名:四千五佰元(合奖杯)
第5—10名:各三千元(含奖杯)
第11—20名:各一千二佰元
第21—30名:各一千元
第3l —50名:各八佰元
第51—80名:各五佰元
第81名:名落孙山奖六佰元。
3、在有效报到期内没有报满,剩余奖金由归巢鸽平分;决赛无归巢鸽,奖金由参如决赛鸽平分。
4、报到期满第二天开始验棚,6月17日上午发奖,地点待定。
5、前10名获奖鸽必须持鸽领奖,并参加现场拍卖,1-3名保底价l000元,4—10名保底价500元,拍买收入组委会提取10%作费用,鸽主得90%,流拍鸽由区鸽会按保底价收回。
四、报到地点及方式
1、报到地点:万州区信鸽协会,报到电话:023-58231395。
2、报到方式:电话报到与鸽钟报到相结合,电话报到的须报出暗章、明码胶表面号码、脚环号码。并在一小时内持鸽到报到点验鸽;鸽钟报到的须将明码胶扯下打钟,并在打钟后l 5分钟内向报到点电话通报,一小时内交鸽钟和归巢鸽验鸽,违反上述约定,以持鸽验鸽时间为报到时间。(注:所有验鸽鸽主在验鸽时必须同时出示所持验鸽的环标证书,否则成绩不予认可。)
五、注意事项
l、训放、比赛均采用放鸽车。
2、实名寄养鸽获奖奖杯、奖金均发给购环鸽主。
3、决赛上笼时鸽主向裁判组提交放飞表和参赛鸽。鸽主与上笼工作人员分离。
4、断指、脚环破损鸽不得参赛,病鸽不准上笼,疑似病鸽由裁判组决定单独装笼,统一放飞。
六、本方案由万州区信鸽协会负责解释。
万州区信鸽协会(章)
二OO六年九月一日